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新聞透視》綠能做到了 別說你不能!


記者李錦奇/特稿



綠能主動提前公布可轉債(CB)金融負債損失試算結果,提升投資資訊透明度,值得肯定鼓勵,但怪的是,不見其他上市櫃公司跟進公布,顯然,有些事是不能憑良心的,主管機關有必要制訂「綠能模式」,規定上市櫃公司需提前揭露可轉債影響獲利、EPS試算結果。

CB、ECB因是發債公司潛在負債,按規定,每季需評價,如果股價上漲,意味潛在負債更多,需提列金融負債評價損失;如果股價下跌,將有評價利益。

但長期以來,發可轉債的公司,大都是在每季財報出爐時,才公布可轉債影響損益數,變成一大變數。以綠能為例,之前試算9月底收盤價區間84-115.5元,屆時需認列評價損失約1.2-6.5億元,約將侵蝕稅後EPS0.68-3.7元,相較於今年前七月稅後EPS4.56元,對投資人心理影響之大,不言可喻。

綠能上週五主動提前公布試算結果,不無提前消毒之意,既成功引導股價拉回,減輕評價衝擊,也提升資訊透明度,為自己贏得掌聲。

然而,市場現有兩百多檔CB,卻不見發債公司主動提前公布試算CB影響數,投資人得提心弔膽,等每季財報公布才能一窺究竟。

這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券商說,試算CB影響數,絕對沒問題,券商電腦輸入相關參數,馬上可以模擬試算跑出答案,事實上,不少公司發債前,還特別要求承銷券商幫忙試算,抓出以後股價漲跌幾成時,會對EPS影響多少。

換言之,大股東對CB影響數了然於胸,小股東卻是毫無頭緒,資訊明顯不對稱,一旦公司派居心不良,拿來當利多利空炒股工具,吃虧的肯定是小股東。

主管機關有必要強制規定發債公司應比照綠能,提前揭露可轉債試算結果,至少每季中旬,拉大影響範圍試算並公布結果,讓投資人參考,另外,可轉債如果帶來EPS評價利益,並非實際獲利,也應規定不能拿來配發股利。

綠能能,別說你不能。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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