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住宅補貼申請要快


為了協助中低收入之家庭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營建署每年推動「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今年度受理申請時間為七月五日至八月十三日,以期協助民眾減輕住宅負擔。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方案租金補貼提供每戶每月最高補貼租金三六○○元,補貼期間為一年;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二二○萬元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最長償還期限為二十年,另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提供八十萬元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最長償還期限為十五年。至於優惠利率則分為二類,第一類為具有弱勢身分條件民眾適用利率,目前為○·五六二%,不具第一類弱勢條件之民眾,目前利率則為一·一三七%。

九十九年度住宅補貼於七月五日開始受理申請至八月十三日止,民眾可至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申請書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頁下載或至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免費索取。受理申請截止後,審查時間約為二至四個月,符合租金補貼條件之民眾,將於獲得租金補貼核定函後當月或次月起,獲得租金補貼;符合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條件之民眾,應於取得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後一年內,至金融機構辦理貸款;取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則應於六個月內至金融機構辦理貸款,至於貸款核貸與否、實際貸款額度及償還方式依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規定辦理。今年度承辦住宅補貼貸款之金融機構共計有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及人壽保險公司等共一五七家。該方案之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專區」查詢或洽服務專線○二-二七七二八三三三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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