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易服社會勞動 花縣成效顯著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1日電)社會勞動制度在民國98年9月實施後,花蓮地檢署核准575件,投入逾1萬2738人次,協助淨山淨灘等服務工作。花蓮市公所表示,未來盼與地檢署、社會勞動人能有更多合作機會。

花蓮地檢署指出,花蓮縣去年9月至今的社會勞動案件累積貢獻逾7萬8557小時的勞動服務,這1年來社會勞動人參與縣內淨山淨灘、彩繪故鄉、社區睦鄰等專案活動,不僅因減少入監執行而節省納稅義務人稅捐,也達到社會教化效果。

花蓮市長田智宣說,這些社會勞動人的工作精神讓人肯定,配合度也很夠,讓一般民眾和社會勞動人家屬的看法都改觀,市公所很希望未來與花蓮地檢署和社會勞動人能有更多合作的機會。

1名須服948小時的潘姓社會勞動人,自去年9月開始投入社會勞動。他說,這1年來參與吉安公墓的慎終追遠清理專案、小花蔓澤蘭清除專案、七星潭隔音牆彩繪專案、市容美化社區服務專案等活動,學習和體會到很多事情。

「這比送我們進監獄好太多了」,潘姓社會勞動人說,在七星潭隔音牆彩繪活動中,從完全不懂彩繪到學會,最後完成彩繪作品,還訓練到體能。

花蓮地檢署表示,社會勞動人提供勞務回饋社會,不必入監服刑,也不必拿出一大筆易科罰金的錢,還可以兼顧家庭,這項制度的社會教化成效相當顯著。990901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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