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丟車後偷車 國中生函送法辦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縣8日電)1名國中生網購機車,但怕私購行為遭父母責罵,平日將車藏在住家附近巷弄。警方後來發現是贓車運回處理,國中生以為機車失竊,偷竊另輛機車代步,今被警方函送少年法庭審理。



台中縣警察局霧峰分局今天表示,日前在霧峰鄉尋獲1輛報竊機車,立即將贓車運回派出所處理。警方進一步搜索,在機車置物箱內找2張加油站發票,加油時間在機車失竊之後。

警方循線找到開立發票的加油站,並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是黃姓及林姓國中學生騎贓車去加油,經請轄區學校協助,通知2學生到案說明。

黃姓學生向警方供稱,他利用暑假期間打工賺錢,在網路上發布購買機車訊息,向1名綽號「小憨」男子,以新台幣1萬3000元網購1輛機車,賣家並交付1把號稱可開啟多款機車的萬用鑰匙供他使用,他並不知買到贓車。因唯恐家人知道他私下買機車不悅,他平日將機車藏置在住家附近巷弄。

黃姓學生指稱,他不知機車遭警方運回調查,以為是失竊了。所以,就持萬用鑰匙在1家醫院附近竊得另輛重機車代步。

警方循線尋獲黃姓學生所竊得機車,今天將2國中生函送少年法庭審理。991208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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