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旅行平安保險的風險控管機制,金管會23日表示,已責成保險業者就單一被保險人在機場櫃檯投保單張或累計有效保險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萬元者,應再加強落實財務核保,並將其納入內部的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並自今(99)年10月1日起實施。
金管會指出,依據今年5月12日修正發布的「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規定,保險業應落實要保人財務核保程序、保險通報機制及適合度政策。
由於旅行平安保險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特性,尤需建立財務核保程序,以防杜道德危險發生之誘因,因此,金管會經參考過去3年機場櫃檯旅行平安保險投保保額狀況,並考量保險實務需求,訂定以新台幣2000萬元作為應加強落實財務核保的門檻。
金管會也提醒,民眾若有投保高保額旅行平安險需要時,應在出國前提早規劃,並向各保險公司洽詢投保事宜。另外,金管會也已請保險業者加強宣導,讓民眾了解自10月1日起單一被保險人在機場櫃檯投保單張或累計有效保額超過2000萬元者,將加強落實財務核保。
不過,金管會表示,根據統計,機場投保2000萬(含2000萬)以上旅平險者,不到5%。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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