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來台賺錢打拚 外勞思鄉苦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5日電)來台灣工作快9年,印尼看護麗菁 (Masrikin)平均3年才能回爪哇一次,最近因為獲選電台節目舉辦的優秀外勞,先生將從印尼來台約1個星期,她難掩興奮。

同樣來自爪哇的雅娣 (Muryati),來台工作5年多,這次也獲選優秀外勞,對先生要從偏遠的爪哇搭夜班交通工具及飛機到雅加達,再輾轉來台北,覺得有些不捨。

麗菁在印尼曾任小學讀經老師長達13年,先生是咖啡農。她說,爪哇鄉下生活很辛苦,咖啡1年收成2次,每次收成約200公斤,「1公斤賣不到新台幣100元」。

因為生活很苦,麗菁在33歲時就到國外工作,留下先生與3個子女在印尼。她說,到海外工作不辛苦,「但longly很辛苦」。

3年才能見到一次家人,家中大事也要等她回鄉才能辦。麗菁的2個兒子都已有要好的女朋友,而且都已到了適婚年齡,「他們都等我明年5月回去辦婚禮」。

雅娣的先生在家鄉開雜貨店,她34歲離開印尼工作,第1站就是到台灣,轉眼已經5年多。她也說,很想念家人。

對於有部分外勞偷雇主財物,因此上了社會新聞版面,雅娣表示,部分外勞沒有像她那麼幸運,「雇主沒有很好,才會有人報復」;麗菁則認為,外勞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會有好有壞,但虔誠的回教徒不會做出犯戒的事。

雖然麗菁與雅娣都很高興先生有機會到台灣聚聚,不過,麗菁卻還有另一件事懸在心上。麗菁說,已把雇主家的高齡阿嬤當成自己的母親,但明年5月就屆滿法令規定的9年,不能再來台灣工作,很擔心阿嬤沒有她照顧後,身體狀況會變差,「我很想把阿嬤帶回印尼去照顧」。

對於外籍看護與被照顧的老人離情依依的情形,勞委會外勞管理組組長蔡孟良表示,這是人情之常,勞委會曾多次接獲雇主陳情,但這是就業服務法明訂年限,而且已自6年放寬到9年,除非立法院再次提案修法,否則勞委會只能依法行政。

撇開法令規定不談,麗菁與雅娣都認為台灣雇主對外勞其實很友善,且勞委會積極開辦直接聘用,大幅降低外勞被剝削。

麗菁說,在台灣工作的錢,讓她在爪哇蓋了房子,還買了土地,如果可能的話,真希望能在現在的雇主家中照顧阿嬤到終老。990925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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