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多年的水患問題,中央有「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劃」八年編列1160億元的特別預算,不過藍、綠立委都說,第二期和第三期的特別預算各自編了2.9億和1.5億元蓋指揮中心,質疑是巧立名目,蓋辦公大樓。
馬路變成了水路,防洪計劃趕不及防洪,更讓人氣結的是,翻開水利署100年到102年的第三階段易淹水地區治水計劃,將針對第四、第五和第七到第九,五個河川局,花1.5億,蓋「區域防洪指揮中心」,但立委質疑,「治水的特別預算」豈能蓋辦公大樓!
事實上水利署編的第二階段治水計劃,就出現過同樣問題,編2.9億元蓋「水情中心」,被立委要求刪除,沒想到剛送進立
法院的第三階段特別預算又編了1.5億!強調區域防洪指揮中心有其必要,只是十個河川局都要蓋,是否過於浮濫?值得討論。
文章來源: 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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