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北縣65歲魏姓婦人經常將棉被擺在門口曬,影響隔壁公司人員進出,雙方多次口角,早結嫌隙,今年3月中旬,魏婦又曬棉被,忍無可忍報警處理,魏婦得知對方報警,辱罵「歹厝邊」,板橋地檢署認定有貶抑人格,依妨害名譽起訴。
檢察官有意勸和雙方,魏婦也希望能獲和解撤告,但提告的公司熊姓負責人認為,魏婦多次在門口曬棉被,每次都擋到公司門口,不僅影響員工進出,還妨礙公司門面,每次都得出面勸阻,根本沒把鄰居觀感聽進去,當天看到魏婦又拿棉被出來曬,還大喇喇放在公司門口,實在忍無可忍才報警,並認為,魏婦理虧還反罵「歹厝邊」,拒絕和解。魏婦坦承飆粗話,但辯稱是氣憤的口頭禪,檢方認為犯行屬實,聲請簡易處刑。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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