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網購契約 刷卡交易爭議不休


-網購有保障專題之2(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19日電)為解決網路標錯價爭議,經濟部訂定零售業定型化契約,預定明年 1月 1日上路,但消費者「已付款」定義卻引發爭論,尤其又以信用卡交易問題最大,經濟部正積極協調。



  網路時代來臨,消費者使用網路下單的頻率愈來愈高,也因為在網路虛擬世界購物,衍生出與實體商店購物不同型態的消費糾紛。尤其近來戴爾(Dell)與蘋果(Apple)兩大電腦廠商因標錯價事件,引發廠商與消費者「激戰」,讓消費者網路購物權益更受關切。

  去年戴爾電腦連續兩次在網站上標錯價,因為處理速度太慢,引發不少批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有鑑於類似事件層出不窮,消保會與經濟部協商,訂定「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今年 6月21日公告,明年 1月 1日正式上路實施。

  定型化契約內容出爐,爭議卻未停歇。

  零售業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內容中,第 5條有關「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拒絕外,為接受下單。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

這也就是說,消費者下單後 2個工作天內,企業可檢附正當理由拒絕訂單,但消費者若「已付款」,契約就成立,企業不得拒絕訂單。問題在於如何認定「已付款者」,業者向經濟部提出不同看法。

  經濟部官員坦言,產生是否「已付款」最大問題,來自信用卡線上刷卡,因為消費者即使刷了信用卡,就業者角度而言,尚未向銀行請款就等於消費者沒有付款,交易作業程序尚未完成,不能視訂單已經完成。

  業者要求經濟部將「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但書刪除,以避免爭議。

  不過,就消費者角度而言,完成線上刷卡,就已經完成交易,況且很多消費者已養成信用卡消費習慣,不能只限定透過 ATM(自動提款機)或是貨到付款,才算契約已經完成。

  經濟部官員認為,信用卡交易的確牽涉複雜的支付過程,對於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第 5條爭議,經濟部商業司會蒐集業者意見,並與專家學者討論。官員說,「會朝支付過程環節解釋方式,來確立消費者是否已經付款」方式解套。

  此外,經濟部提出的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是台灣網路交易第一個定型化契約範本,消保會去函要求經濟部負責協調交通部、衛生署訂定相關網路交易規範,讓經濟部相當頭大。

  經濟部官員表示,經濟部是零售業主管機關,因戴爾電腦標錯價引發爭議,率先訂定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但經濟部只能提供零售業範本給交通部與衛生署,經濟部不具協調職權,若要有執行成效,恐怕還是得由行政院消保會出面協調。990919

文章來源: 中央社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