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信用卡管理疏失多 金管會遭糾正


卡債族被逼上絕路時有所聞,監察院調查後指出,金管會對於銀行濫發信用卡、現金卡疏於監督,更長期漠視高額循環利息及違約金,雖然金管會推動債務協商,但卻沒有任何監督機制,基對於銀行的不當催收,也未積極處理,基於多項缺失,監察院通過糾正金管會,要求改善。(張德厚報導)



監察院表示,自民國92年起,社上會陸續發生持卡人無力清償信用卡或現金卡高額債務的情形,甚至不少卡債族被逼債走上絕路。監察委員李復甸、李炳南調查後表示,卡債問題發生至今,金管會對「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卻仍未修正,93年到現在,銀行因為違反管理辦法而受裁罰的只有5件;金管會對信用卡、現金卡發行機構沒有確實徵信、審慎核卡的情形疏於監督,沒有確實管理銀行的信用卡行銷方式及核卡徵信作業,金管會更長期漠視不合理循環利率及高額違約金等費用的計算與收取方式,使得持卡人信用過度擴張後無力償還債務,也讓銀行無法收回債權。

監察院指出,雖然金管會推動債務協商,但卻沒有建立監督機制,徒留卡債族與資源龐大的銀行自行協商,在地位不對等的情況下,卡債族對於銀行提的還款方案,只有同意與不同意的選擇。而對於銀行的不當催收行為,金管會也只針對民眾申訴查處,實際裁罰或移送檢警調偵辦的案例都非常少,做為太為消極。另外,金管會明知國人金融知識不足是導致卡債問題的原因之一,但卻沒有積極進行相關宣導。基於多項缺失,監察院通過糾正金管會,要求改善。

文章來源: 中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