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第三次ECFA協商 周日北京展開


〔記者蘇永耀、林毅璋、王貝林/台北報導〕馬政府昨宣布,第三次ECFA協商將於本月十三日在中國北京展開。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說,本次協商雙方將就文本主要內容與條文進行協商;至於早收清單部分,應該還需「第四次的協商」。



早收清單 應還需第四次協商

陸委會指出,我方代表團將由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帶隊,其他成員包括經濟部國貿局、工業局、投審會、貿調會和金管會、陸委會經濟處、法政處與海基會的代表。

我代表團將於十二日啟程前往北京,於十三日進行一整天的協商,預計十四日離開。

劉德勳說,本次協商以文本的內容及條文為主,而早收清單及服務貿易,將進行「意見交換」。換言之,外界關切的雙方早收清單內容。劉德勳評估應不致在這次協商敲定;應該還需「第四次的協商」。

經濟部長施顏祥昨也表示,雙方「應該不會」在此次協商中交換早收清單,一定要到最後簽署階段才會交換。

黃志鵬則說,盼望能在這次協商「完成」協議文本及早收清單,「畢竟早一點談完比較好」。黃志鵬解釋,清單的協商是一直往前走,在第三次正式協商中,雙方一定有更多項目會靠攏,我方依然會依據「獲利要比對方多」的原則,來檢視我方權益能否確保。

問到ECFA的簽署時間,劉德勳仍不願鬆口,僅表示在第五次江陳會完簽,始終是雙方努力目標。尤其第三次協商結論仍未知,加上還需另一次正式協商討論早收清單,所以無法預估第五次江陳會的時程。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接見亞洲地區傳統僑團參訪團時表示,ECFA若無法在六月底談成,「延幾天也不至於延太久」;立法院預計七月召開臨時會處理ECFA,必要時,八月會再召開第二次臨時會完成審議。王金平說,第五次江陳會將在上海舉行,屆時簽完ECFA後,就會送立法院嚴格審查,立法院正在研擬相關審查程序,屆時將召開臨時會審查ECFA。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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