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洪財隆:兩岸經貿爭議 應訴諸國際規範


〔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第六次江陳會未如預期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清華大學中國研究學程兼任助理教授洪財隆昨天指出,ECFA處理的關稅減讓屬於邊境問題,投保協議則涉及兩岸司法管轄權,屬於境內議題,比ECFA更為敏感,是這次投保協議難產的原因。他主張,兩岸經貿若出現爭議,應以「國際規範」做為兩岸協商的防火牆。



洪財隆昨在兩督盟記者會表示,本次江陳會發表共同聲明指出,兩岸經貿協商應該「體現兩岸特色」,顯示中方希望未來經貿爭端由兩岸自己解決,並排除國際仲裁,這對台灣不是好的發展方向。

兩督盟召集人、律師賴中強說,中國曾表示,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已明文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台灣投資者人身自由與安全;問題是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嚴重落後國際人權標準,可以不經法官、司法官審訊就拘留嫌疑犯七天。他強調,台灣人要的不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依法保護」,而是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人身自由保障。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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