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六次江陳會投資保障協議沒簽 鄭立中公開談分歧內容


兩岸兩會第六次江陳會談今(21)日下午落幕,但並未完成簽署預定的投資保障協議,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雙方已就投資議題充分交換意見,雙方將繼續討論投資和投資人定義、投資待遇、投資便利、徵收、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代位轉移、投資爭端解決及雙方關注的其他事項及內容。在媒體追問下,鄭立中坦承,這就是目前沒有共識的「分歧」,涉及的面比較廣,內容比較多,操作的考慮要比較細。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隨後也召開記者會強調,投資保障協議已經列為第七次江陳會談的重點,他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兩人都會積極關心協助,積極在第七次會談完成協商簽署。

海基會稍早前也指出,有關第七次會談的協商議題部分,雙方一致認為,未來仍將以「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後續協議商談為主,將「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列為兩會第七次會談的重點推動議題,並儘早完成簽署。

鄭立中在海協會記者會中表示,雙方今天討論了投保議題及前一時期雙方溝通的成果,有階段性的共識,此階段性的成果是根據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要求,進一步深化經濟合作的體現,這些成果豐富了兩會協商的內涵,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注入了新的內容。

鄭立中說,兩岸投保協議是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兩會第五次商談中確定的會議議題,框架協議生效後,雙方就投資議題充分交換了意見,取得了一定的進展,雙方達成了一些階段性的共識。

鄭立中說,依據兩會第五次會談共識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第五條第二款規定,雙方就建立投資保障機制、提高投資相關規定的透明度,逐步減少相互投資的限制,促進投資便利化等事項,充分交換意見,取得一定進展,

鄭立中說,雙方認為,應從保障兩岸投資利益出發,遵循通行慣例做法,體現兩岸特色,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有效保障及促進雙方投資,雙方將討論投資和投資人定義、投資待遇、投資便利、徵收、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代位轉移、投資爭端解決及雙方關注的其他事項及內容。雙方表示,將繼續推動相關工作就這些事項展開協商,以盡速達成協議。

對於此階段性共識是否確定了擴大陸資來台,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說,兩者並不一定絕對有掛勾,投資開放涉及ECFA貨品貿易與服務業貿易協商,在ECFA那裡談也可以,但階段性開放將來一定是要走的方向,對兩岸都是好事,對本地就業有幫助的,據經濟部的統計,陸企目前的本地員工已經達3000人。

鄭立中說,陸資赴台已經做好了準備,台灣方面在開放陸資入台也做了相應的規定,陸方企業也做了相應的準備,目前到台灣投資已經有了60多個項目,帶來1億多元美金,相信隨著框架協議後續協商進一步來規劃,陸資入台會進一步得到擴大。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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