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施明德籲刪ECFA終止條款


〔記者曾韋禎、彭顯鈞、林毅璋/台北報導〕前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刊登廣告,質疑ECFA第十六條的終止條款是毀台條款。經濟部長施顏祥昨表示,我們與中美洲友邦簽的FTA都有終止條款的設計,這是國際慣例。施明德聞言反批,何不直接跟中國簽署FTA?經濟部的說法就是沒有憂患意識的官僚作風。



經部︰FTA國際慣例

身為ECFA我方主談人的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說明,任何條約、協議與協定等,只要有起頭、有生效,就會有終止條款,「這樣才有一個完整性」。他解釋,國際間的終止條款都差不多, 都是協商先行,不能讓一方惡性結束。然而他也坦言,若簽約後,一方要惡意停止,其實「不履行就不履行」,有沒有終止條款並非重點。

施明德昨天強調,這項終止條款根本就是一條會發炎、併發腹膜炎的盲腸,他不惜花三百多萬元刊廣告,就是要在歷史留下紀錄,若未來發生這樣的惡果,馬英九就是歷史罪人。

對於施明德登報反對ECFA的終止條款,據悉,馬總統昨天在中山會報前,曾私下與黨務高層談及此事,認為相關說法,實在缺乏專業;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蘇俊賓表示,終止條款在FTA或國際經濟協議中很常見,就算沒有文字,也都能片面終止,而ECFA只是明確放在協議裡。

藍營批施缺乏專業

對於施明德的立場,蘇俊賓強調,想像力似乎太豐富,也缺乏專業,炒這種議題並不專業。

施明德認為,ECFA第十六條終止條款對台灣的殺傷力遠大於十萬顆飛彈、一萬個核四停建,施明德說,ECFA本有爭端處理機制,不須再有終止條款,這根本就是一條會發炎的盲腸。

施明德也批民進黨團杯葛ECFA,建議民進黨團應在審查時,做成附帶決議,要求政府以後跟中國簽署任何協議,都比照條約;同時提升海基會層級,使其直屬總統府,讓兩岸交流是政府對政府的規格。

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批施明德自打嘴巴。管碧玲指出,是馬政府先一頭栽進去,把台灣的命脈都交給中國,才要怕中國利用終止條款以商逼政,且ECFA第十三條直接讓未來的後續協議自動生效,怎還有比照國際條約的空間?

文章來源: 自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